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澄清通知
问题1、招标公告中交货期规定为“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采购内容的供货。”但投标软件投标承诺函中的工期为“日历天”,且软件只能填具体数值。问题:请招标人对工期明确具体日历天数。
答复:此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推算填写。
问题2、招标公告中质量要求为“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而P38合同协议书中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符合设备的设计要求及设备技术标准,满足安装及调试(单机调试、局部联合调试、系统联合调试)。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CODcr:20-30;TN:5-8;TP:0.05;NH3-N:1-1.5;BOD5:4-6),经第三方连续检测,水质稳定、达标后,组织验收并验收合格。”问题: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的质量要求以哪处为准,以便投标人作出质量承诺。
答复: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也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亦属于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及评审资料-(一)基本情况表的内容有缺,请补全。
答复:此处全文为“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名称”。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改变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原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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