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盂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颐养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X 招【2025】0103 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盂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盂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颐养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已由盂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盂发改发【2025】15 号、盂发改发【2025】5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 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盂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一)颐养楼改造:拆除已建砖混结构第六层 1100 ㎡、框架结构屋顶 构架 670 ㎡,旧有房屋 400 ㎡,对拆除后的主体结构进行加固、装修以及室内外工程改造; (二)新建设施:出屋面楼电梯间及太阳能水箱间、消防水箱间(203.76 ㎡),新增 室内卫生间;框架结构部分地下室新增一部钢楼梯;室外新建门房(35.6 平方米)、换热 站(169.05 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水泵房(396.4 平方米),增设 2 台箱变、环卫设施、化 粪池及污水处理设备;新做屋顶、外墙保温、室外围墙、挡墙、护坡、道路工程、停车位(含 雨棚)混凝土台阶与无障碍坡道、充电桩 10 个及室外活动广场及配套设施,红线范围内的 综合管网以及红线范围外的给排水、供热、燃气、电气、电信等市政配套工程; (三)后勤仓库改造:屋面彩钢板翻新,翻新面积约 670 ㎡;外墙面重新粉刷涂料,粉 刷面积约 700 ㎡。 2.2 工程建设地点:盂县水神山南路南侧。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该标段内容: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 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 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要求:7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 规范、规定要求。 设备采购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 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 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2)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4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 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 ![]() 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 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 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5 凡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单位不予接受。 3.6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补 3 约定。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 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 时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17 时(北京 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的投 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 (电子章),并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353-3333133。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http://ggzy.yq.gov. cn/)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伟 电 话:0353-8082436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阳泉市)》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 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志强 电话:0353-808120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盂县民政局 ![]() 地 址:盂县钟镇街宾馆前三楼 联系人:王伟 电 话:0353-80824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 1 号华润大厦 T4 楼 15 层 联系人:黄东 孙远东 王雷 电 话:0351-7077533、15513626020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