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循环水旁路除盐技改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循环水旁路除盐技改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循环水旁路除盐技改项目 | ||
| 标段名称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循环水旁路除盐技改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内)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2×40m³/h(系统进水量),设两条独立处理线,设备有效年可运行时数≥8000小时,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运行模式。现有设施概况:二期电厂配置6×800t/d炉排焚烧炉、3×50MW汽轮发电机组,循环水系统设6座处理水量为5700m³的机械通风冷却塔,最大蒸发量10008m³/d,风损408m³/d,设计排污量1298m³/d。现阶段园区循环水排污受限,循环水盐分持续累积,水质超标,系统存在结垢、设备腐蚀风险,需增设旁路除盐系统稳定循环水水质。 | ||
| 招标内容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电厂循环水旁路除盐技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循环水除盐系统采购及配套建筑施工和安装、主体工艺设计、设备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性能保证考核、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后60日内提交全套基础、土建、电气、设备、控制元件等资料。施工图纸交付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具备调试验收条件。整体项目在2027年9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为保证本项进度,投标方应在中标后15天内将工期倒排表报招标方审阅批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03.609836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链接])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没有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11-0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5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25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1-25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 | ||
| 招标人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58063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4楼402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任韵怡,联系人:任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3873093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580631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登录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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