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丰县猪嘴河等24条河流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3-00115
项目名称:西丰县猪嘴河等24条河流灾后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0931.87
最高限价(元):7109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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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二、工程监理要求
1、监理服务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全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配合建设单位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作。
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编写工程的建设监理规划。
(2)协助委托人完成现场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协助甲方组织设计单位对承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5)查验测量放线成果。
2、工程施工阶段
(1)协助甲方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
(2)协助甲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4)组织施工图会审。
(5)工程进度控制:协助甲方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
(6)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
(7)施工安全监督: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8)协助甲方按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9)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10)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3、工程保修阶段
(1)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2)审定施工单位的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
(3)对施工单位的修复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3、其他 招标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投标人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三、西丰县猪嘴河、康宁河、石人沟河、忠岭河、巨英河、碾盘河、大妞河、二道沟水库上游、二道沟水库下游、三道沟河、头道沟河、北小河、鹤鸣河、寇河、小城子河、阜平河、上增福河、下增福河、富民河、醒时河、鹤岗河(东、西)、达德河、宏昌河、万福河等24条河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丰县美麟公馆3栋3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自愿递交的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向阳街新兴一委四组
联系方式:024-77852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024-31282208
邮箱地址:lnfk1010@[链接]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马凤、魏巍、王怡、金玲
电 话:024-3128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