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0289696202510401
二、合同名称:精河县人民法院空调机组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ZTP2025004
四、项目名称:精河县人民法院空调机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精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精河县新二路经三巷
联系方式:18709091223
供应商(乙方):博乐市鑫金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山路征兵楼旁
联系方式:0909-22755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2.合同金额(元):97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精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签订合同30日内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博州行政服务中心(博州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