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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八圩港闸泵改造零星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泰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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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78号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八圩港闸泵改造零星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包括下六圩港沿线水利工程综合整治、八圩港闸泵改造、新小桥港闸站加固改造、九圩港河道清淤整治、罗家桥至火车轮渡码头长江滩涂清淤等项目。总概算投资金额约2900.83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施工招标为八圩港闸泵改造零星工程施工标。长江堤防等级为2级,永久建筑物级别为2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八圩港闸泵改造期间,为保障闸室及翼墙稳定,对八圩港闸翼墙后回填土进行了卸载处理,本次招标范围为通水后将翼墙后土方进行回填,并进行绿化施工。为满足水泵控制工作要求以及闸门上下游水位探测需求,对闸门进出水口设置刀闸阀,增加雷达式水位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61942.17元整。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http://***:7082//jsztk/ style="color: rgb(0, 0, 0);">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84/OP/Login.aspx%EF%BC%89%EF%BC%8C%E7%BD%91%E4%B8%8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3.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5.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10.920.93,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0.60.6250.65,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261942.17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2

(1)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2.投标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3.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得1分(人员不可兼任),不齐全本项不得分。

【备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内(不包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款相应要求,否则不得分】

2分

2.2.2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98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98分基础上扣1.5分;

每低1%,在98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98分

合计

100分

注:评审有关人员姓名与在本项目任职的对应关系需要查看“项目管理机构”章节时,以“其他材料”(其他资料)中“项目管理机构(修改重置)”为准

8.其他内容

8.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8.2本项目监督部门:靖江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523-89180451。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城区引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范女士

地 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1号市行政中心四楼421

电话:0523-89180421

招标代理:无锡市嘉朗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国家工业设计园4幢803室

联 系 人:陈工                        

邮    编:214000

电    话:0510-83707889

传    真:                  邮    箱:3428045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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