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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宣城市 其他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编号
LXX-GC-GK-2026055
采购单位
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
联系电话
0563-*******

公告要点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 招标条件1.1 项目名称: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6〕139号1.4 招标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1.5 项目法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 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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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6〕139号

1.4 招标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202605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2026055001

2.5 建设地点:郎溪县毕桥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塘坝治理、清淤疏浚排水沟、灌溉渠道硬化、防水涵闸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2187076.25元(含暂列金530000.00元)

2.8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6年郎溪县毕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项目类别: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证书或市县级验收报告等)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证书或市县级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业绩,符合上述要求均予认可(联合体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单项合同总金额为准,不以联合体协议内部分工金额折算)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4.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1.4.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1.4.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3.1.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 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权利、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1)投标人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不全为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中小企业合计承担合同金额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金额不少于该40%预留份额的60%),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拟将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金额不少于该40%预留份额的60%。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1)、(2)、(3)任一即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11月26日9时00分。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智采慧招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链接]),填写投标信息,查阅、领取文件。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并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动态。投标人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或 0563-261663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3856313501。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2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智采慧招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智采慧招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链接]。

  注:登录时选择智采慧招电子交易平台-宣城,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毕桥镇振兴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63-7983002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涛城镇祥化线郎广路705号

项目负责人:胡俊       

电    话:18756325656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智采慧招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3-2616639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63-2616639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财政局东侧附属楼(郎川大道)三楼

电    话:0563-7035472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可在智采慧招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视频》,请在该页面下载并安装标桥(安徽省版)驱动。

12.3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0512-58188516或0563-2616639。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号:934005010002720022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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