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泵房维修、部分设施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泵房维修、部分设施改造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502000184
项目名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泵房维修、部分设施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清单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巨野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泵房维修、部分设施改造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2.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根据菏财采〔2022〕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02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