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001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儿童医院福田院区负一层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深圳市儿童医院住院部负一层南区 |
| 面积/数量 | 2017.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0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二年开始(含第二年)每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餐饮(职工食堂)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自行负责。承租方具备一定经营沉淀与资金实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出具的完整报告,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2、为保证医院职工用餐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医院的供餐、配餐、净菜配送等问题,现对意向承租方资质、信誉度、运营食堂的能力、供餐经验、食材采购源头、仓储、配送、应急管理、配餐经验等方面进行考核,承担深圳市儿童医院食堂供餐保障服务。3、经营范围:(1)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满足医院广大职工的营养需要和饮食习惯,提供安全、卫生、多样、美味的普通饮食服务,包括早、中、晚餐;会议、培训超时工作餐;(2)公务接待餐饮服务:根据医院及各科室的业务雷要,提供餐饮服务及优质的、营养的菜色品种;(3)医护人员手术过时餐饮服务;(4)承租方需具备三甲医院服务经验,具备承担至少1000人次就餐的服务能力。(5)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餐饮服务:当此类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时,具备中央厨房配送10000份盒饭(不包含本数)的能力。4、承租方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含)以上的服务经验与管理能力且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5、项目团队人员需配备厨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财务人员、仓管、楼面主管、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中西餐烹调师、面点师、切配员、服务员、卫生员等,项目团队人数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如有人员变动,承租方应以人事变动函并经出租方同意。餐厅的厨师长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上岗。6、承租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用、委托等劳动关系。7.承租方必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尤其是大宗粮油等需按照深圳市主管部门要求在指定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8.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必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正规市场采购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腐坏)、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做成饭菜后对院内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销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负全部责任。9.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10.承租方按要求做好原材料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索证索票,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11.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制订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12.承租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及政府要求的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税收等相关应办审批验收文件及证照,并报出租方备案。出租方只提供必要的协助,不承当任何相关责任。承租方须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医院的考核标准。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13.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出租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承租方须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及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严禁出现任何损害出租方的行为。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14.承租方负责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向承租方所下辖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行业健康证。出租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出租方声誉的,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并保留追诉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15.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食堂内的工作人员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自行解决食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税、险等其他一切费用、责任等。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6.严格按照《劳动法》合法用工,发生劳务纠纷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17.承租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出租方每日对食堂整体情况进行巡查,每月按照《服务质量整管检查评价记录表》对食堂管理进行考评。18,承租方按要求处理食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潲水、油脂,并由政府指定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环保公司回收,执行交接记录,定期签订合同。19.承租方须向医院职工提供线上订餐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免费配送到各科室。20.承租方须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线上支付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该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系统建设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系统需与医院员工信息绑定,承租方须确保医院人员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21.职工食堂菜品价格要求:1份主荤+1份半荤+1份青菜<12元,1份主荤+2份半荤+1份青菜<18元,2份主荤+I份半荤十1份青菜≤18元。自助称重餐线不高于2.5元/50g。具体菜品限价细则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另行协商。22.承租方在签订合间时,需向出租方缴付人民币300000元作为押金(不计息),押金中途不得抵扣房租和其他费用。此押金作为承租方切实履行及遵守自身义务的保证。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报告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2.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3.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4.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税务局出具的2024年纳税证明复印件,纳税额不得为0:2024年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为0,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5.意向承租方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公告期内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体或加盟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不允许转租、分租。7.意向承租方具备自有或合作的配送中心〔如为自有: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与意向承租方企业名称一致),如为合作: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的合作费用结算文件及相应票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5.意向承租申请书;6.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6年01月20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郑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8234;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儿童医院 | ||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深圳市儿童医院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一)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二)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三)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物业承租资格,出租物业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并移交的日期为准。双方同意以出租场地正式移交时间作为签署的租赁合同的具体生效时间。租赁合同已签订但未生效之前,新承租方不迫究出租方任何违约责任。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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