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发展集团和田民丰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35KV限流装置设备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GJ-BF-2026-GC006、包件号:XL-01)
1.采购条件
中铁建发展集团和田民丰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35KV限流装置设备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铁建商城〔中铁建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项目单位或设备使用方),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铁建发展集团和田民丰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35KV限流装置设备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1100MW,光伏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光伏区安装35kV箱式变电站,箱变通过电缆并接分组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的敷设方式。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市场原因造成价格、技术出现重大变化,采购结果违背市场公允原则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终止本次采购。
2.采购范围:35KV限流装置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开箱验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2.3 采购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2.4 交 货 期:见技术规格书。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响应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500万元。
3.2资质等级要求:
(1)限流装置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开断电流不小于40kA);
(2)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行业或产品特定要求对应的必备证书。
3.3生产商业绩要求:
响应企业应具有国家电网或新能源发电场站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35kV电压等级5000A及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完全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以及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面),且装置出厂前需做1:1的大电流模拟试验。
3.4财务要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5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要求响应人自行查询网站并附截图,加盖响应人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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