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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根河市阿龙山镇约20.6万株苗木(樟子松、紫丁香)整体转让

呼伦贝尔市 其他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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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古根河市阿龙山镇约20.6万株苗木(樟子松、紫丁香)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N0109LQ260022产权子类型林木
挂牌起始日期2026-10-10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名称品类数量单位 存放地标的物现状价格(元)
1樟子松(苗高:1.2-1.6米)约2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8.00元/株
2樟子松(苗高:1.8-2.5米)约6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12.00元/株
3樟子松(苗高:3米以上)约2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18.00元/株
4紫丁香(苗高:5-7厘米)约100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1.50元/株
5紫丁香(苗高:10-20厘米)约76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2.50元/株
6紫丁香(苗高:20厘米以上)约20000株株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阿龙山镇参考价3.50元/株
合计参考价534000.00元
占地面积(亩)--
林木蓄积(立方米)--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底价(元)3.50元/株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阿龙山森林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红英

联系电话:13171194041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出方决策文件内蒙古阿龙山森工公司2026年第十二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阿龙山森林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苗木整体出售,标的预估数量、规格、品种、参考价格等信息详见附件参考清单。本次标的整体转让,树木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等以实际移交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以数量、质量分歧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最终株数以转、受让双方签订《销售合同》为准,最终交易价款=各品种、规格苗木实际株数分别乘以各品种、规格苗木最终成交单价,按照转、受让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多退少补结算。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最终成交单价×20600株的预付交易价款,标的交接过程中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立即停止拉货,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对应数量的金额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继续进行交接。

2、所有标的不分割转让,挂牌价为该标的苗高20厘米以上紫丁香底价。根据价格明细表,在意向受让方竞价时所有苗木品种、规格按照等额增长的方式进行加价,即意向受让方对苗高20厘米以上紫丁香每株加价0.01元,同一标的其他品种、规格苗木(详见附件价格明细表)每株同步加价0.01元。最终交易价款=各品种、规格苗木实际数量分别乘以各品种、规格苗木最终成交单价。

3、本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质量保证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公告披露的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4、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公告勘验联系人(郭红英13171194041)进行预约现场勘验,待意向受让方现场勘验取证完毕,且标的符合受让方意向时,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对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章确认(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5、本次标的转让后,转让方按当地税务局要求提供发票

6、此次转让标的物系苗木,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苗木,交接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此次转让苗木由受让方起挖,捆扎并承担有关费用,受让方自行装运,受让后的苗木包装、装卸、运输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与苗木起运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装运完成后,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场地内规定,如在清运等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8、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先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预付交易价款,预付交易价款为最终成交单价×20600株,最终株数以转、受让双方签订《销售合同》为准,最终价款按照转、受让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多退少补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价保证金前亲自勘验标的数量、规格、品种、质量等状况,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应对参与交易的标的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物流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天气原因导致木材变质损耗、灭失以及其他风险。意向受让方勘验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承诺函》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苗木销售合同》,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预付交易价款收款凭证、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全部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4、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签订《销售合同》,受让方支付完毕预付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资产交割,受让方保证在收到转让方转让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及转让方要求依法完成转让标的的起挖、包装、装车、运输、清场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7、受让方在对苗木调运时,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作业,不得越界起挖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苗木。

8、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国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转让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链接])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标的联系人:郭红英。联系电话:13171194041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10-10 09:00:00 至 2026-10-15 17:00:00
报名手续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1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将纸质报名资料以及与转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预付款收款凭证等递交中心并按照公告约定交纳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加价动态报价增价幅度(元)0.01
自由竞价时间2026-10-10 09:00:00-2026-10-16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照最终交易价款的 2%向受让方收取。
附件下载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书.docx

现场勘验表.docx

价格明细表.pdf

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郎经理
咨询电话15947213937
咨询时间工作日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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