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林所科研试验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经济林研究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经济林所科研试验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项目编号:GDDL-2026-577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16000元,最高限价:5416000元
序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1 | 经济林所科研试验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 5416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购置种质资源高效评鉴和创制繁育仪器设备45台(套),购置拖拉机、除草机、打药机、碎枝机等现代化林业机械设备10台等。
5.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5.3交货期:12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中国林科院经济林研究所原阳和孟州试验基地
5.5质保期:1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微孔板发光检测仪、化学发光成像系统、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真空离心浓缩仪、多功能酶标仪、高压灭菌锅、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功能升级、扫描电子显微镜功能升级、树木测高仪、树干生长测量仪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接受进口产品的要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代理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或提供产品生产商对指定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及该总代理商对其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时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发至hngdzbdl@[链接],或携带上述资料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公司账户: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三全路支行
账号:2637 3051 8753 行号:1044 9106 507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9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郑州市北三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9楼90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现行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经济林研究所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371-6599687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和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项目负责人:李树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艳丽、王江博、朱红麟、王爱巧
联系人:刘艳丽、王江博、朱红麟、王爱巧
电话:0371-86610696、13633835098
电子邮件:hngdzbdl@[链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丽
联系方式:0371-86610696、1363383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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