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3 线五通桥区金山镇金山桥至羊店儿段中修工程
补遗文件1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正或调整: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修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投标人须前附表 条款号:11.13 条款名称: 其他要求 中“(四)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具备开工条件且进场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30%;工程量完成至8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调整为“(四)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具备开工条件且进场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20%;工程量完成至8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65%;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投标人须前附表 条款号:11.13 条款名称: 其他要求 中“(六)监督部门: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乐山市中区嘉祥路 703 号;电 话:0833-2113987。”
修正为“(六)监督部门: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乐山市中区嘉祥路 703 号;电 话:0833-2428529。”
招标人:乐山市五通桥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峻屹长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