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监狱局狱内消费、接济款管控相关管理规定,我行需建设一套监狱罪犯狱内电子消费系统与福建省莆田监狱进行对接,以数字化手段重构流程,融合银企直连、虚拟卡应用与多系统接口,实现资金管理的安全、智能与高效。现对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负责福建省莆田监狱所需监狱罪犯狱内电子消费系统建设及安全防护项目的建设、调试、验收和后续的配合等;系统建设及安全防护需求清单详见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功能需求 | 单位 | 数量 | 免费维保期限 |
1 | 狱内电子消费平台系统 | 实体卡转虚拟卡联通“省局狱政平台系统”等 | 1 | 套 | 三年 |
2 | 软件服务器+数据服务器 | 用于平台系统的数据存储及运行维护 | 1 | 台 | 三年 |
3 | 网闸 | 1U机箱,单电源,内外网各4个等 | 1 | 台 | 三年 |
4 | 大堂柜机(含人脸识别模块) | 标配4个钞箱(1个只存回收箱,3个可配置的循环钞箱)、触摸屏等 | 1 | 台 | 三年 |
1.2 技术要求:
1.2.1该项目需建设系统对接银行直连平台,实现账户同步、指令执行等操作自动化,消除信息壁垒,减少人工干预,保障数据实时准确,夯实系统运行基础。
1.2.2支持罪犯在线开立虚拟卡,监狱端提交信息,银行自动审核开户,免去线下办理流程,提升效率,降低银行负担,加快账户开通速度。
1.3 服务要求:
1.3.1供应商在指定交付地点和约定时间内对提供的项目调试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并在验收完成投入后的质保期内提供优质有效的售后运维服务。
1.3.2 供应商承担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责任,或因其提供的产品、服务所产生的网络及数据安全责任、个人信息保护责任、系统稳定运行的保障责任。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成立1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具备自2024年至今与金融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类似系统建设项目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4-2388256;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于征集截止时间前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网站([链接])注册,审核通过后上传供应商资料。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福建莆田监狱罪犯狱内电子消费系统建设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福建莆田监狱罪犯狱内电子消费系统建设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3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6-10-28 16:19;寻源截止时间:2026-11-0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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