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5〕31号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所在行政区划 | 交易状态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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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5〕31号-工业集中发展区C-03-13 |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2025-10-17 12:00 至 2025-11-06 12:00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5〕31号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让公告
经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4〕47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 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2:00。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25年11月6日12:00前到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序号 地块编号 位置 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供应方式 出让起始单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亩) 1 工业集中发展区C-03-13 安居大道东段以南,安东大道以东 1、用地面积:30577.81平方米;2、用地性质:文化设施用地;3、容积率:不大于1.5;4、建筑密度:不大于30%;5、绿地率:不小于40%;6、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30577.81平方米(合45.8667亩) 文化设施用地50年 挂牌出让 52.07 525 1 备注: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1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2、具体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