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木兰乡规模化蛋鸡智能养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专区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JJ2025-SC-XE002
项目名称:石城县木兰乡规模化蛋鸡智能养殖厂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86805.77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6805.7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1 | 石城县木兰乡规模化蛋鸡智能养殖厂房建设项目 | 1 | 项 | 1386805.77 |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签合同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磋商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专区(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 0512-58188507。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响应并撤回其响应文件。在此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507。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木兰乡人民政府
地 址:石城县木兰乡
联系方式:18720123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东城南大道358-13号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170711916
电子函件:18726404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