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开区2025年企业给排水配套应急抢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067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5年企业给排水配套应急抢修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内容:经开区2025年企业给排水配套应急抢修工程监理,按照2025年经开区、中德园城建计划总体安排,实施经开区2025年企业给排水配套应急抢修工程监理的工作,还包括常见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等市政类基础设施等工程监理。
2、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5、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自备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最少一台交通工具,最少两台办公用笔记本电脑,最少一台打印机等。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省政府采购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按照省政府采购验收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7、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 )年
8、资质要求:
8.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8.2、供应商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9、报价方式:此项目报下浮率。本项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除第五条浮动幅度上下20%外,进行下浮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16时50分至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方式:此项目报下浮率。本项目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除第五条浮动幅度上下20%外,进行下浮报价。
5、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供应商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七楼
联系方式:024-23498855
邮箱地址:zckj8zb@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奉天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593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巍岩、何佳姗
电话:024-2349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