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罗亭镇农村供水建设工程已由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以湾经发投字﹝202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罗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自筹及其它,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罗亭镇农村供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投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007.92万元。本次招标总金额为:20923488.43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159279元,工程费20764209.43元(含建安工程费、环保工程费、水土保持工程费)。
2.3项目地点:湾里管理局罗亭镇。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管网延伸覆盖义坪村、罗亭村、上坂村、集镇等镇辖区共约3300户,约1.2万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25-DN400主管29.6km、De32-De40支管38.0km,改建DN100-DN200主管2.2km,共计69.8km;新建一座罗亭加压泵站,占地面积约3亩,设计规模6000m3/d,采用箱式加压设备(包含不锈钢清水池、一体化泵房);万埠镇加压泵站现状改造,设计规模8000m3/d,并更换水泵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5级。
2.5招标范围:
①设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②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③施工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7计划工期
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计划设计工期:30日历天(包含在施工工期内);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特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0 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证书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施工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拟派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一年中不少于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指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或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2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单位或房建和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或公示期状态显示公示期满(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起至2026年02月1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eb/%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D%E6%B8%85%E6%A5%9A%E6%88%96%E6%9C%89%E7%96%91%E9%97%AE%E9%9C%80%E5%92%A8%E8%AF%A2%E7%9A%84%EF%BC%8C%E8%AF%B7%E8%87%B4%E7%94%B5%E6%B1%9F%E8%8B%8F%E5%9B%BD%E6%B3%B0%E6%96%B0%E7%82%B9%E8%BD%AF%E4%BB%B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F%BC%8C%E5%AE%A2%E6%9C%8D%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3Ch3%3E%3Cstrong%3E6.%3C/strong%3E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并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设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参与答辩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或者答辩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要求。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承担同一工作内容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6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7本项目拟投入施工管理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
7.8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9异议提出与答复
7.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7.9.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7.9.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罗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湾里管理局罗亭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7935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北二路92号
联 系 人:刘明明、郝以巍
联系电话:15170433537、0791-86274986
电子邮箱:jxtc3@jxbidding.com
监督人: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与林业办公室
电话:0791-8376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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