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灌阳县水车镇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附属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336001 | |||
招标人 | 灌阳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灌阳县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为51.84㎡,建筑层高3.6m,框架结构,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及给排水电气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建筑拆除旧围墙及旧房屋、新建校门1座、新建砖砌围墙198m、道路硬化、室外配电及消防给水、消防泵站1座、生活给水排污雨水等管网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8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93248.52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范正生(注册编号:桂245070805655;身份证号:452327********16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光亮(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5821;身份证号:450327********00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鑫达一雅园。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096980.8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彩秀(注册编号:桂245141651632;身份证号:452727********258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金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9811;身份证号:220281********26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柳东双林高压油冷扁线电机项目;2.崇左市逐卜邮政支局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合家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99017.5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廖通俊(注册编号:桂1452013201404764;身份证号:450302********20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昌姣(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5750;身份证号:452331********33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4259636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月9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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