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福山公园项目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5〕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816公顷(65.72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园路工程,包含4米宽主路长608.7 米,2.5米宽次路长244米;连廊一建筑面积69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7米,地上一层,高度5.5m;连廊二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4米,地上两层,高度9.5m;登山步道及观景平台;边坡挡墙;成品智慧驿站构筑物(含公厕和管理用房);绿化工程;配套建设室外照明工程、公园给排水工程、公园标识标牌、公园智能化系统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连廊二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4米,地上两层,高度9.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2135.3783万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35378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不含道路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5年8月13日17时 00 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2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3〕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五个账号任选其一):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④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55410104000681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新华支行;⑤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3128481266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4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安市鹏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新路8号南翼商务大厦26层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86372368
传真:/
联 系 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A幢606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84296942@qq.com
电话:15159886058
传真:/
联 系 人: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0595-86390739、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6368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