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692060110006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5]E1400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上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①该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占地面积25812.0㎡(约38.72亩),平整标高为20.12m,施工共挖土石方总方量164210.91m3(其中挖石方112165.00m3、挖土方 52045.9m3),场地整平填方量 10017.95m3(均用土方回填);则产生多余方量154192.96m3(其中剩余石方112165.00m3、剩余土方42027.96m3);
②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资源量为112165.00m3,根据《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土地平整工程砂石土剩余方量评估报告》所载:主要为中细粒黑云母石英辉石闪长岩风化的第四系残坡积层(Qeld),残坡积层顺地表出露,分布于山坡及低凹地带。盖层大部分已剥离,剩余残坡积层厚度0~2.0m,平均厚度1.09m;表层为腐植土,呈土黄色、浅灰色,松散状,主要由粉质粘土、亚砂土、岩石碎屑及草根、树根、有机物等组成。第四系残坡积层下部为风化中细粒黑云母石英辉石闪长岩,原岩结构构造清晰可见,呈土黄色、浅灰色,松散状,主要粘土矿物及残余的石英、长石、普通辉石、黑云母等颗粒组成,厚度1.40~4.60m,平均厚度3.0m。新鲜的中细粒黑云母石石英辉石闪长岩为开挖体的赋存部位,残坡积层、风化岩层均为开挖体盖层,平均厚度4.09m,厚度来源于采坑出露。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源[2023]51号)的规定要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石方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施工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砂石土剩余方量评估报告》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为准;
②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范围:对项目施工范围内产生的毛料石112165.00m3进行有偿处置,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将中标款缴入指定账户(国库)。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挖方或填方工程15~60万立方米,属于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安部分招标最高控制价和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的基础价:建安部分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4757479.11元(含暂列金人民币700000元);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有偿处置的最低控制单价人民币50元/m3(不含装车费、运费和税费),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投标报价不设上限;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①施工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场地平整须符合《漳州台商投资区上房村纬一路以南、龙泰路以东地块场地平整工程砂石土剩余方量评估报告》要求。②安全标准:土石方施工必须满足国家、福建省、漳州市及漳州台商投资区颁布最新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相关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等相关安全、环境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施工土石方工程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等,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内业资料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项目涉及剩余毛料石处置方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资质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4日 00:00:00至2025年04月07日 09:30:00 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4月07日09:3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0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796083,传真:/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0596-2159767
联系人:潘桂兰、杨燕玲、邹雪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侨兴街148号
联系电话:0596-67183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18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