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HZ01117
项目名称:安徽省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中“3、浮子式水位计”数量(单位)修改为:共计142套,其中第1包80套,第2包31套,第3包31套。“4、气泡压力式水位计,5、雷达水位计”数量(单位)修改为:中标人按照“一库一策”设计方案和采购人要求从气泡压力式水位计、雷达式水位计中选择仪器安装,上述2项设备总计626套(其中第1包192套,第2包220套,第3包214套)。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四、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的“1.安装调试要求”中“(1)整体要求”修改为“由上述货物组成的雨水情自动测报监测站应符合《雨水情测报系统数据接入规范》(DB/T4613-2023);视频监控站点应符合《水利工程视频图像站建设技术规范》(DB34/T2923-2017)。”
3、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五、报价要求”修改为:本项目各包别报总价,同时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分项报价。报价包含设备和相应现场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所需的主辅材和人工,以及运输、税费,免费质保期内运维服务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后期采购人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中标人与各县(市、区)分签合同。分合同的合同金额=该包别中标金额×县(市、区)预算占比。县(市、区)预算占比=该县(市、区)预算÷对应包别预算。以肥西县为例,若第一包中标金额为1500万元,则第一包中标人与肥西县级项目法人签订的分合同金额=1500万元×53.04÷1740.83=45.70万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附:分县(市、区)预算
序号 | 市县 | 预算(万元) | 所属包别 |
一 | 合肥市 | ||
1 | 肥西县 | 53.04 | 第1包 |
2 | 肥东县 | 168.70 | 第1包 |
3 | 长丰县 | 88.16 | 第1包 |
4 | 巢湖市 | 234.83 | 第1包 |
二 | 滁州市 | ||
5 | 南谯区 | 152.16 | 第1包 |
6 | 全椒县 | 35.88 | 第1包 |
7 | 定远县 | 46.82 | 第1包 |
8 | 凤阳县 | 97.91 | 第1包 |
三 | 六安市 | ||
9 | 舒城县 | 54.72 | 第1包 |
10 | 霍山县 | 336.97 | 第1包 |
11 | 霍邱县 | 98.63 | 第1包 |
四 | 马鞍山市 | ||
12 | 含山县 | 220.87 | 第1包 |
13 | 和县 | 152.13 | 第1包 |
五 | 芜湖市 | ||
14 | 南陵县 | 441.55 | 第2包 |
15 | 无为市 | 99.84 | 第2包 |
16 | 繁昌县 | 61.55 | 第2包 |
六 | 宣城市 | ||
17 | 宣州区 | 46.22 | 第2包 |
18 | 宁国市 | 248.84 | 第2包 |
19 | 郎溪县 | 49.87 | 第2包 |
20 | 绩溪县 | 149.11 | 第2包 |
21 | 泾县 | 114.45 | 第2包 |
七 | 铜陵市 | ||
22 | 枞阳县 | 127.69 | 第2包 |
23 | 义安区 | 125.38 | 第2包 |
24 | 郊区 | 48.64 | 第2包 |
八 | 黄山市 | ||
25 | 徽州区 | 38.31 | 第2包 |
26 | 歙县 | 55.33 | 第2包 |
27 | 黟县 | 68.10 | 第2包 |
九 | 池州市 | ||
28 | 东至县 | 106.41 | 第3包 |
29 | 石台县 | 59.60 | 第3包 |
30 | 青阳县 | 126.61 | 第3包 |
十 | 安庆市 | ||
31 | 桐城市 | 54.86 | 第3包 |
32 | 宜秀区 | 127.69 | 第3包 |
33 | 宿松县 | 120.39 | 第3包 |
34 | 怀宁县 | 289.55 | 第3包 |
35 | 潜山市 | 114.95 | 第3包 |
36 | 太湖县 | 217.23 | 第3包 |
37 | 岳西县 | 349.14 | 第3包 |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雨水情遥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选型设计方案”修改为:
雨水情遥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选型设计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雨水情遥测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选型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水位计设备,视频监控站电源、信息传输模式等进行分类选型和设计,并提出初步方案。 (1)方案内容系统规范、重点突出、对项目需求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 (2)方案较为规范,重点较为突出,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方案有一定内容和重点,具备一定的严谨性,且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分; (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分 |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安装调试技术方案”修改为:
安装调试技术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齐备、考虑因素全面的,得5分; (2)方案内容较齐备、考虑因素较全面的,得3分; (3)方案有一定内容,进行一定考虑,细节待完善的,得1分; (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运维方案”修改为:
运维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运维方案内容系统规范、重点突出、同时能够对项目要求进行深化和细化,对项目需求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 (2)运维方案较为规范,重点较为突出,同时能够对项目要求有一定的深化和细化,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 (3)运维方案有一定内容和重点,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得1分; (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分 |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 |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遥测终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具有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含有“畅通率达95%以上”证明材料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高清网络摄像机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要求的,可累计计分。 (2)关于上述第1项评分项: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畅通率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3)如业绩中设备名称与本项要求不完全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补充说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4)业绩为已履约完毕业绩,无须提供已履约完毕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履约完毕状态即可。 (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6)业绩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视为省级,以此类推。 (7)评分项中“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流域机构及其直属二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上述“流域机构”指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 (8)若为统招分签项目,业绩级别以统招单位级别为准,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与统招单位签订的统招合同,若无统招合同,须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或统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9)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有均予认可。 | 0-8分 |
8、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表格部分修改为: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1 | 遥测终端设备(包含遥测终端模块、移动通信模块、太阳能充电控制器等) | |||||||
2 | 翻斗式雨量计 | |||||||
3 | 浮子式水位计 | |||||||
4 | 气泡压力式水位计 | |||||||
5 | 雷达式水位计 | |||||||
6 | 蓄电池 | |||||||
7 | 太阳能充电板(含支架) | |||||||
8 | 基础设施及防雷(设备基座、设备箱、管材、线材等辅材) | |||||||
9 | 全网通移动通信卡 | |||||||
10 | 高清网络摄像机 | |||||||
11 | 供电电源 | |||||||
12 | 监控立杆及基础 | |||||||
13 | 监控专用设备箱 | |||||||
14 | 防雷接地 | |||||||
15 | 传输信道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合计(元) |
9、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采购人电话修改为“0551-62167620”。
10、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19日9点30分。
1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团队成员”的“拟配备视频监控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1人)”的疑问。
答:(1)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在小型水库特定环境下的视频监控站点建设,其数据要求接入省水利视频监控平台,相关建设内容涉及水安全领域的敏感视频数据的采集、处理、网络传输、信息展示等关键内容。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及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相关要求,视频监控建设部分对信息传输、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信息化方面应有较高的要求。(2)“信息化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等专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高级资格符合“团队成员”中“信息化类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要求。2、问:互为母子公司关系的2家公司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答:可以。3、问: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承接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发包的EPC项目中遥测终端设备或高清网络摄像机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答:投标人作为合同乙方,业绩合同甲方若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且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4、关于气泡压力式水位计、雷达水位计如何报价的疑问。答:投标人需合并报价,以第1包为例,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气泡压力式水位计和雷达水位计合并后的数量(单位)为192套,单价为A元,小计为B元,则B=192×A。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水文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551-6216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