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JZC2026-G1-00830-YNLB-039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CT及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投标文件(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 2026年11月09日09:00(北京时间) |
| 2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机房设计、辐射防护改造、环评及证照办理配套工作允许依法分包。投标人如计划分包上述配套工作,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实施主体,分包主体应具备对应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全部工作承担总体履约责任。 |
| 3 | 佐证材料要求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另行明确证明材料类型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官方原版产品说明书、官方技术彩页、技术白皮书、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中的任意一项作为佐证材料(不接受投标人对照招标参数临时制作、仅厂家盖章的专项参数确认函及投标人自行篡改、自制编辑、手写涂改的技术资料)。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另行明确证明材料类型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官方原版产品说明书、官方技术彩页、技术白皮书、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中的任意一项作为佐证材料(如上述公开资料无法体现对应参数的,可提交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技术参数确认函作为佐证,同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具对应公开资料截图/页面,用以证明该参数在上述公开资料中未予以体现;未附该类材料的,该厂家技术参数确认函不作为有效评审佐证)。 |
| 4 | ●标识实质性参数佐证材料要求 | 未明确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 ●标识实质性参数10.1-10.6以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偏离表”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为准;其余●标识实质性参数佐证材料以招标文件“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响应性评审评分”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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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委会套同村
联系方式:1810880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
联系方式:0888-8880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英、王易文、杨帆
电 话:0888-888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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