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驻马店、南阳、郑州、焦作天然气BOG压缩机维保服务及配件采购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成交人与驻马店、南阳、郑州、焦作天然气分别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南阳、郑州、焦作天然气BOG压缩机维保服务及配件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97014
2.3实施地点: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简称驻马店天然气)、南阳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简称南阳天然气)、郑州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简称郑州天然气)、焦作天然气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天然气)。
2.4采购范围:BOG压缩机维护保养和应急抢修服务及配件采购(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成交人应完成四家公司共计4台次BOG压缩机的中修维保技术服务、8台次BOG压缩机的大修维保作业。
(2)成交人需每年为甲方员工开展一次全面的压缩机组日常巡检、操作、维护保养等内容的技术培训,以及合同期内不限次数技术咨询服务。
(3)甲方压缩机出现故障后,成交人应提供远程技术指导或直接到现场进行抢修作业。
(4)成交人需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压缩机配件的供货。
(5)成交人需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原厂配件的测绘,形成完整图纸交付甲方。
2.5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年内。
2.6其他要求:
2.6.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6.2质量保证期:备品备件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维护保养及应急抢修服务质保期为验收结束后6个月。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3.2.1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导过不低于3个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维保作业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个合同算一个,提供合同扫描件、业主证明等,能够证明曾主导实施的相关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关系,并有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自投标截止月份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3项且合同金额20万以上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维护保养服务或者配件销售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允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
3.4 信誉要求:
3.4.1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 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响应人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可在开标当天将对响应人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至 3.4.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响应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信用查询,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格式自拟)。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1日17: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
联 系 人:应先生0371-69158590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李先生
电话:0371-6915873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投资大厦A座27楼
邮箱:zyzczbzxa@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71-69158821
邮箱:hntrqjw@126.com
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5年 5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