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5年农村公路道路与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SQ2025-NL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5年农村公路道路与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宿迁市2025年农村公路道路与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SQ2025-N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实时掌握农村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和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拟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开展市级农村公路道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并完成县区道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数据复核工作;完成市级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年报数据的调查统计、数据更新和审核上报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迁市2025年农村公路道路与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即SQ2025-NLJC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
(1)农村公路道路技术状况市级抽检与县区数据市级复核:开展市级农村公路道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抽检工作,约按不低于总里程30%的比例抽检,抽检里程约3600公里;对各县区农村公路道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数据进行市级复核并上报。
(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市级复核工作:实地抽查复核县区的农村公路桥梁定检报告,根据桥梁养护技术规范,按总数的5%进行抽检,约198座17642延米,其中特大桥、大桥约36座,中小桥约162座。
(3)市级农村公路基础数据调查统计更新工作:完成市级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年报数据的调查统计、数据更新和审核上报工作。内容包括农路电子地图系统、农村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农村公路综合统计年报系统、农村公路路况评定系统以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系统日常和年度基础数据更新、审核、上报。
2.3服务期
检测服务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检测内容包含运营期公路路面(不含市政道路)技术状况检测(或评定)或运营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或评定)项目。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的项目名称或工程简介处描述清楚检测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涵盖公路、材料和桥梁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涵盖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②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至今,在检测内容包含运营期公路路面(不含市政道路)技术状况检测(或评定)或运营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或评定)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简介处描述清楚检测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投标报表》表3中明确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费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10月或2025年11月)。
3.2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出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信用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62号
联系人:赵科
电话:18005248585
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西路151号
联系人:黄皇、卢芬
电 话:15851165295、15751551944
电子邮箱:sqjtfw@163.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审标准内容简述如下: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商务和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检测实施方案:24分;主要人员:29分;其他因素-技术能力:7分;其他因素-业绩:24分;其他因素-履约信誉:6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的,不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未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预约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用多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电汇、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经CA登录后,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可以不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如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7082//jsztk/ 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
9.2.3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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