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工程保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建安费总额约14.57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工程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工程保险: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公司,必须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的分(支)公司。
(1)法人单位投标时,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并提供该法人单位设立在项目所在地的分(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分(支)公司投标时,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分(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保险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费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目前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其停业、限制经营或禁止其参加业务投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指近三年未被国家或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809:00到2025-05-1417:30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请将法人公司盖章的介绍信扫描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和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保险经纪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保险经纪公司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814:30
六、开标时间:2025-05-2814:30
七、其他
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工程保险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房建综合费率(含第三者责任险)0.08%,道路综合费率(含第三者责任险)0.1%
采购需求: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项目、顶山数智产业园项目、葛塘新型都市产业园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一阶段)、南京大厂智造园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合同履行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接收全部工程或全部投入使用时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公司,必须是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的分(支)公司。
(1)法人单位投标时,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并提供该法人单位设立在项目所在地的分(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分(支)公司投标时,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保险许可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分(支)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保险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费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4、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目前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其停业、限制经营或禁止其参加业务投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记录(指近三年未被国家或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过,承诺书附后,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