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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2026年秋季扩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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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扩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60720001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雷公岭路9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湘跃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39号绿领大厦1栋220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扩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县实验中学中南学校扩班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教学仪器详见分项报价表项1299324.47
2学生云终端教学仪器RG-CT5540H (液晶显示器型 号:B2221E-R)台50188175
 合计金额小写: 487499.47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肆角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金额:487499.47元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按甲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甲方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乙方承担。

3.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和周期维修维护措施、维修维护响应速度及备品备件计划、人员培训等方面。

2、技术支持乙方须提供 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须向甲方提供售后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

3、故障响应1)提供 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4时内上门维修。2)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两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后仍无法排除的,乙方应在故障报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承担(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重大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与地点:1.1 交货时间:甲方通知交货之日起 30 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由于开学在即,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学生课桌椅部分乙方须在 2026 年 08 月 31 日前安装完毕。1.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3交货方式:乙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所有安装、摆放要求,乙方须与甲方协商确定。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249.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一次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249.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二次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4999.7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三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按实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沙支行(长沙湘跃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800289043408019)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采购人通知交货之日起 30 天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1甲方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方式。5.1.1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5.1.2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2.2验收程序:5.2.1启动验收程序: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通知实际使用单位人员对照合同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5.2.2成立验收小组成员:验收小组由甲方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的人员、实际使用学校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验收专家等不少于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5.2.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5.2.4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与本项目乙方的分项价格表中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参数等信息核对,并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现场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进行抽验,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5.2.5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5.2.6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7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3.3验收内容:5.3.1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5.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5.3.3 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乙方承诺一致;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3.4 争议处理:乙方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4、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安装前应派人到实地进行场地勘察和指导,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维护便捷等。

6、由于本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所到场设备由乙方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保养。货物规格必须标识清晰。该项目到场设备相关安装工具及物品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乙方应在主要设备上张贴售后服务卡,要求注明:施工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设备的保修时间等相关信息。售后服务卡应制作精美,粘贴牢固、可靠,保证非人为因素三年内不会丢失。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小组依据甲方提供的收货清单,与本项目乙方的分项价格表中产品数量、技术规格参数等信息核对,并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现场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进行抽验,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6)履约验收标准:

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①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②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③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④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乙方承诺一致;⑤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⑥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的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增项部分,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鲁飞法定代表人:徐斌
委托代理人:鲁飞委托代理人:徐斌
附件列表:
  1. 分项价格表 (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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