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功能目标: 为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车辆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隔离区内提供持续稳定的油品供应,保障燃油车辆正常运行。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汽油需符合国家车用汽油标准 GB17930-2016,即车用汽油(VIA/B)、柴油需符合国家车用柴油标准 GB19147-2016,即车用柴油(VI)。合同期内,若国家相关执行标准发生变化,双方需以最新版本执行。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92#汽油、0#柴油,提供的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柴油:达到国VI标准,汽油达到国VIA标准,并根据本地区环保要求及时进行更新);
2.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浙江省发改委规定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并于价格调整时同步执行新标准,且及时通知国航;
3.加油人员需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从业资质;
4.供应商保证加注油品计量准确,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成品油零售(含汽油、柴油),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从业资质文件;
2.供应商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立完善的消防应急措施,同时健全安全、环保及其他管理制度;
3.供应商须配置成品油运输、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能人员;
4.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隔离区内具有经营场地;
5.供应商按国航要求建立车辆车牌档案。加油时,加油人员核对车牌后进行油品加注。加油完毕,驾驶员在供应商提供的加油站机构客户加油记账明细表上签字。该记账明细表作为核对和结算依据,结算以表内记录为准。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提供符合分公司要求的成品油。
六、建议合同期限三年。
序 | 成交单位名称 | 上限金额(不含税) | 上限金额(含税) |
1 | 中国航油集团浙江石油有限公司机场加油站 | 4,170,000 | 4,712,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