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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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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代建人)为河南航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富士康扩产保障新建110kV变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312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内枣林路以西、查验路以南区域。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新建一座110kV专变变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6657.56平方米(约10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09.90平方米,其中配电装置楼约3180.40平方米,消防水泵房约202.00平方米,门卫室约27.5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约15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 900.00 平方米。项目变电站内主要配置四台63MVA主变等关键设备,确保供电系统可靠、安全及高效。以上建设内容及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变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和电气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包括基建用电、三通一平完成变电站送电所需必要协调等工作),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

2.6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其中: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且并网成功。

2.7 工期要求: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工程总承包(EPC)所有工作,达到交付运营条件。

2.8 安全文明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确保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

2.9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送电之日起计算2年。

2.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上述施工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承修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承试二级(110kV以下)及以上资质【上述电力设施许可证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标准;如投标人资质证书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年第36号)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则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4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1)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1)、(2)、(3)要求。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专业的资质条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投标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河南航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1-68682670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洵美路16号7号楼5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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