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1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2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3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8: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49: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0: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项55: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3.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购预算1182.00万元(参考),该项目预算实为现设各品目车辆的最高限价合计金额,是为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实行电子化采购。
2、本项目所采购产品为国产车辆。因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具体车辆采购数量在第一阶段无法确定。每个品目的最高限价以单价限价为准,具体每个品目的采购数量、预算及合同金额以第二阶段采购人需求为准。为便于第二阶段的采购,建议各供应商提前入驻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平台(https://middle.guizhou.zcygov.cn/settle-front/#/enter/newsettle?entranceType=1108&settleCategory=1),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该平台入驻教程。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