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特种设备检验项目
第03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重新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3037-03)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5日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特种设备检验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集团部分特种设备已到定检周期,为保证相关装置安全、环保、合规运行,计划于2025年各单位停工检修期间对到期需要检验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03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1755条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5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企查查查询页面)。
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近三年未出现诚信或质量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方严格遵循《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及2024年4月22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特种设备检验告知的通知要求(招标前,参与投标的检验单位需先告知并开启数据对接端口等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03包其他资质要求如下:
第03包:投标人应具备的检验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并且机构类别为甲类检验机构B1或综合检验机构甲类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5日8时30分到2025年07月11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或者登录以下网站jy.365trade.com.cn/cas/login?sourceId=2&service=jy.365trade.com.cn/wb_bidder/?flag=lngctbr),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5、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相关承诺函、资质证书、安全作业证书、相关人员证书、专业设备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失信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7室获取招标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检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保证金:第03包4.5万元保证金汇款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第03包不再接收第01、02、04包的中标人投标)。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孟维一
电话:18142700645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田丽
电话:024-23391330-806
电子邮箱:1509461870@qq.com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5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