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第一批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7,924.9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9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