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室外道路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定网信科创园室外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0514.1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44043.58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各类管网共计约243.72公里,其中污水管线约1477米(无增塑剂聚氯乙烯管,管径:DN100)、雨水管线约7080米(高密度聚乙烯管,管径:DN100)、给水管线约
185703米(PSP钢塑复合管,管径:DN100、DN50;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N100、DN150、DN200)、排水管线约14160米(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DN400、DN500、DN600)、电力管线约35300米;配备地上停车位约1229个(含246个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建设创业孵化器约339018.64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建设地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北侧以一、二期道路南侧路牙及延长线为界,其他各侧按图纸设计,沥青道路延至市政道路路牙石连接线。包含上述范围内所有沥青道路,室外雨污水系统以及消防外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沥青道路、路缘石、雨污水排水管道、外网消防管道、雨污水井、道路内的雨水口、室外消火栓、阀门井、化粪池、井室砌筑、挖土方及回填夯实、管道试验等工程,负责总包单位主楼预留的雨污水管、压力排水管道接驳至污水井或雨水井,并负责对大市政进行接驳以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室外消防管道需要从一、二期接入,本次室外消防管网的界限划分为:图纸内接一、二期现有消防管网(含蝶阀井)及图纸中的室外消防管、阀门井及消火栓的施工;
2、主楼雨污水管、车库压力排水管总包负责施工至出建筑物1.5米,标高按照原设计标高。雨污水单位负责接至雨污水井,材质同主楼一致;
3、包含雨污水管、消防管施工的挖、填土、雨水主干管、支管、雨水收水口及井室施工; 4、含市政接驳井的砌筑施工;
5、不包含强弱电管及井的施工; 6、包含预留道路下所有过路管道的过路管的预埋施工(包含景观过路管);
7、配合整体工程的消防验收、质检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8、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掩埋处理;
9、包含现场临水、临电、临时宿舍、临时办公室及临时库房、工程水电费、消防检测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及竣工完成未验收期间的成品保护、材料倒运等完成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相关措施项费用。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107493.47元。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2
09: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5%90%91%3Cp%3E 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薛征、闫杰 ,联系电话: 0312-306555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2-3195798
电子邮箱:
gxqzj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F%BC%9B%E4%BB%98%E8%B4%B9%E4%B8%BB%E4%BD%93%EF%BC%9A%E6%8A%95%E6%A0%87%E4%BA%BA/%E4%BE%9B%E5%BA%94%E5%95%86%EF%BC%9B%E6%94%B6%E8%B4%B9%E9%87%91%E9%A2%9D0%E5%85%83%E3%80%82%3Cp%3E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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