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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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出以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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