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三期工程上庄站
-
西王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上庄站-西王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上庄站-西王站区间涉铁专项监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上庄站~西王站(不含)区间出上庄站后,沿中山西路向东敷设,先后穿越三五一四宿舍及周边商铺、瑞达秀居小区、环城水系、上庄桥、南水北调华柴暗渠、西三环高架桥、既有1号线出入段线、石家庄西环线及石太引入线铁路、市政六公司、市中山西路泵站管理所等最终接入既有西王站。
区间起终点里程为右DK3+550.872~右DK5+366.934。区间右线全长1815.690m,右线短链0.372m;区间左线全长1819.661m,左线长链3.599m;其中右DK3+550.872~右DK5+163.694段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管片外径为6.2m,内径为5.5m;右DK5+179.394~右DK5+366.934采用暗挖法施工;右DK5+163.694~右DK5+179.394(左DK5+141.558~左DK5+157.258)设置盾构接收井兼暗挖竖井。区间于右DK3+900.00、右DK4+370.000处设置联络通道,于右DK4+766.600处设置联络通道兼泵房。
上庄站~西王站(不含)区间依次下穿石家庄西环线上行线铁路桥、石太引入线下行线、上行线路基及西环线下行线路基,区间与铁路平面交叉角度约为69.7°~76.3°,区间水平方向距离西环线上行线铁路桥桥桩最近距离约5.19m,竖直方向距离石太引入线路基顶最近距离约19.47m,距离西环线下行线路基顶最近距离约19.05m。
上庄站~西王站(不含)区间于里程右DK5+014.068-右DK5+122.668(左DK4+995.661-左DK5+094.068)穿越铁路专项保护范围,盾构进入专项保护范围前需完成地面预加固及铁路防护等保护铁路相关措施,盾构穿越出专项保护范围后需持续监测直至变形稳定。
本工程建设期间需要对既有铁路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自动化监测与人工辅助监测。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测范围包含既有铁路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监测,对应地铁区间里程左DK4+995.661-左DK5+094.068,右DK5+014.068-右DK5+122.668。具体监测范围如下:区间下穿铁路监测范围为地铁区间左线以北约50m,地铁区间右线以南约50m,且包含相邻桥墩。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工程预估监测周期为三个月,包含盾构进入铁路专项保护范围前保护铁路相关措施施作期一个月,盾构穿越专项保护范围一个月及穿越后持续监测一个月。实际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详见
第五章“技术要求”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1.1
投标人须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
城乡
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邻近或穿越既有铁路营业线的施工监测项目业绩或第三方监测项目业绩或自动化监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
投标人不得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3.4.5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
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8
月
6
日
9
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张晓利
联系电话:0311-6652066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8532120329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