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地方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纷纷发布公告,再度下调存款利率。其中,三年期及五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直线下降80个基点,双双跌入“1”字头,分别由2.1%和2.15%降至1.3%和1.35%。
中小银行再次掀起降低存款利率潮,是受诸多因素推动的。一方面,中小银行的存款利率相较国有大型银行仍偏高,且存在不小差距。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受净息差收窄的影响,若继续保持较高存款利率,经营压力将越来越大。同时,部分银行为应对LPR下调导致的资产收益下降,主动调整负债结构,试图通过灵活的定价策略争夺存款资源。例如,通过长短期利率倒挂(如五年期利率低于三年期)来缩短负债期限,推动资金向理财、国债等高收益产品流动。此外,随着央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LPR利率以及存款政策性利率还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这也会促使中小银行提前调整利率,以腾挪出贷款利率下行的空间。因此,在当前这种经营现实下,中小银行不得不摆脱对高息存款的依赖,跟进下调存款利率,以便降低负债端成本,摆脱净息差进一步收窄的尴尬局面。
不过,中小银行若过度降低存款利率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一是存款市场份额小,利率下调会加大竞争压力,降低市场份额,限制资产负债规模扩张;二是可能导致存款流失,削弱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三是降低居民存款收益率,使金融财富缩水,加速存款流向其他投资领域,甚至导致部分居民盲目加杠杆投资权益类资产,造成金融投资受损;四是可能加剧资金从小城市向大城市、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大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
因此,中小银行在下调存款利率时应保持合理度,不能仅考虑自身经营和效益,而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设定存款利率,找到地区经济发展、银行经营发展以及银行与居民权益平衡之间的最大公约数。目前来看,中小银行下调存款利率应充分考虑以下四方面因素:
首先,要在银行利益与储户收益之间寻求平衡。存款利率下调幅度直接关系到民众存款收益。银行在考虑净息差和负债成本的同时,也要兼顾储户利益,将利率下调幅度控制在合理区间。存款利率调整应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指标相协调,避免过度下调导致资金外流,也不能让存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差距过大,以稳定银行存款总量,保障支持实体经济的信贷能力。
其次,要在净息差压缩与揽储压力之间寻求平衡。不同中小银行应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和经营状况,差异化地决定存款利率下调幅度,避免盲目跟风或攀比。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应展现差异化定价策略,避免单纯追求降低成本而降低客户黏性,防止对自身经营造成伤害。
再次,需在宏观政策导向与存款利率调整节奏及幅度之间寻求平衡。中小银行应根据央行宏观货币政策和LPR调整趋势,确定存款利率下调的幅度与节奏,避免超前或滞后,把握最佳时机。这样既能减少存款利率下调对中小银行的负面冲击,稳定金融市场和经营秩序,又能防止因下调幅度过大导致存款大幅流失,削弱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
最后,需在存款安全和存款利率社会公平性之间寻求平衡。存款利率下调对不同客户的影响不同,中小银行应注重适配性,兼顾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避免因利率下调影响客户黏性。同时,要发挥存款利率对社会资金流动的“稳定器”作用,防止民众存款流向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此外,存款利率下调应征求社会意见,体现社会公平性,避免中小银行凭借强势地位随意调整,引发民众反感。(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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