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
(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要求,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上传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根据建办市〔2019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各评审项分值分配: 一、技术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00 分(≤11分) 二、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89.00 分(≥77分) 三、商务标: 1、项目管理机构:2.00 分(≤2分) 2、工程业绩:1.00 分(≤2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00) | 总体概述 (0~1.00)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设计管理方案 (0~2.00)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采购管理方案 (0~1.00)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0~1.00)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施工的重点难点 (0~1.00)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0~1.00)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0~1.00)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优=1.00;良=0.90;中=0.80;差=0.70;无=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是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要求: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最多扣2分。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一、确定基准价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至少勾选两个): 二、评标基准价算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为:95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三、偏离率 偏离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报价打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 | 项目管理机构(2.00) | 项目管理机构 (0~2.00)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需配备以下人员: ①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③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 分。(满分0.4分) ④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⑤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得0.2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4分。(满分0.4分) 备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提供有效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不得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4 | 工程业绩(1.00)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1.00)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 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1)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中标候选人为上述团队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中标候选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③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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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瑞棠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9号b栋402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南京空间大数据产业基地B栋四层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毛丽娜 |
电话: | 15195856751 | 电话: | 1365518778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7114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