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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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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4]20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废渣污染治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BZ0015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NNBZ00158

2.5 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

2.6 招标项目规模:治理范围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新建村历史遗留4处废渣堆场,总面积约5480.5 m2,总工程量约21326.7 m3。拟对本项目21326.7 m3的历史遗留废渣及渣土混合物采用异地填埋技术进行治理,控制污染扩散途径,减轻废渣及渣土混合物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拟对原废渣堆存区域进行回填与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5月

2.8 服务期限: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拟对历史遗留废渣及渣土混合物采用异地填埋技术进行治理,控制污染扩散途径,减轻废渣及渣土混合物对当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及农田的影响;拟对原废渣堆存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废渣清挖、基坑支护、废渣运输、异地填埋、基坑回填、等附属工程各项工作。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项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类工程施工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环境工程相关或环保科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2)的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1日 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701130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环镇路1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51-8766119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 话:0551-87011304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951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13605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997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67395406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20010372048366600006108

开户银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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