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工程设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M-2025-08-00927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七、预算金额:0(元)
八、废标理由:
标项1:中道华普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第1项】该投标人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崔海霞,辛贵超,董丽娟,曹玉华,马洪侠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兆南
联系电话:0431-80609333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银阜路班芙花园一期D-02#楼104号
2、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才华
联系电话:0431-88907337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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