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项目苗木采购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千元整);
缴纳方式:①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缴纳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②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特别注意:潜在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3.供应商在平台缴纳的每一笔费用对应一个交款子账户,每笔费用对应的交款子账户皆不同,转款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的子账户信息转账,若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该笔费用缴纳不成功。若在费用交纳的规定时间内,仍有继续参与招标活动的意向,请重新正确填写交款子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4.查询缴纳子账户信息:交纳相关费用后,供应商应在【投标业务管理】-【子账户查看】中查询已生成的子账户明细,查看账目款项的缴纳状态,确保项目保证金正确缴纳。
投标保证金退还
在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通过系统原路径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
①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招标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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