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2025年县道次差路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宜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宜阳县2025年县道次差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2025】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宜阳县2025年县道次差路整治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5)0048号;
项目代码:2509-410327-04-05-267912;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3822657.95元;其中一标段控制价3839324.61元,(X082铁义线K2+493-K4+000,控制价1487976.91元;X090铁三线K18+000-K20+000、K35+217-K36+000,控制价2351347.70元);
二标段X082铁义线K4+000-K8+255,控制价5429310.91元;
三标段控制价4393147.43元,(X090铁三线K46+316-K48+216,控制价2380981.94元;X102韩茶线K9+000-K9+911,控制价1426889.30元;X047蝎南线K3+000-K4+019,控制价585276.19元);
四标段监理控制价160875元;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宜阳县2025年县道次差路整治提升工程共涉及4条县道,整治提升总里程12.375km,其中X082铁义线K2+493-K4+000全长1.507km,X082铁义线K4+000-K8+255全长4.255km,X090铁三线K18+000-K20+000、K35+217-K36+000全长2.783km,X090铁三线K46+316-K48+216全长1.9km,X102韩茶线K9+000-K9+911全长0.911km,X047蝎南线全长1.019km,主要在现有道路上实施裂缝清理、灌缝、破损路面处理,铺筑沥青混凝土面层、喷涂标线等内容。
6、工程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境内;
7、招标范围:
一至三标段:本项目(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四标段:本项目(标段)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
一至三标段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四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9、质量要求:
一至三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四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①X082铁义线K2+493-K4+000,全长1.507km;②X090铁三线K18+000-K20+000、K35+217-K36+000,全长2.783km;
二标段:施工标:X082铁义线K4+000-K8+255,全长4.255km;
三标段:施工标:①X090铁三线K46+316-K48+216,全长1.9km;②X102韩茶线K9+000-K9+911,全长0.911km;③X047蝎南线K3+000-K4+019,全长1.019km;
四标段:监理标:宜阳县2025年县道次差路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注: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施工标和监理标不能同时投标。
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三标段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信誉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标段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1月18日 至2025年11月2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宜阳县人民北路37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7737722185
代理机构:河南四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夏门街32号1幢1026号房
联 系 人:陈红岩
电 话:13007587771
监管部门: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393795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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