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店塘流域(七星街道)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2-330402-89-01-883432 | ||
招标人: | 名称:嘉兴湘城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七星路358号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禾广场2301室-2302室 | ||||
联系人:卜李东 | 联系人:蒋欢欢 | ||||
电话:0573-83886610 | 电话:0573-83705018 | ||||
标段(包)名称: | 三店塘流域(七星街道)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8886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三店塘流域(七星街道)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补充文件-01#内容:一、招标文件p22页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3.其它要求及p32页10.1否决投标情形-(2)技术标内容第⑥、第⑧(2)调整为:技术标文件不得超过300页(不含设计图纸,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正文统一A4篇幅(设计图纸除外)。二、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投标限价×95%,即为59511051元。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评标价其商务标评审得分为30分。三、疑问回复:1、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6页及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P52、P53页关于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描述为提供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请问:此证明材料提供完工(竣工)验收证书是否认可?答:提供完工(竣工)验收证书予以认可。2、问:招标文件第6页3.4项关于企业业绩的要求中描述为“(2)要求工程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且完工后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河流III类标准,需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本条不作要求;)。” 我方有如下疑问请答复:若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是否无需该业绩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且不需要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答:若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需要该业绩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但可以不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即:需要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上述任一材料中明确对水质有考核要求,设计指标要达到地表水河流III类标准,但可以不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四、本补充文件-01#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文件-01#为准。招标人:嘉兴湘城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4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三店塘流域(七星街道)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补充文件-01#内容:一、招标文件p22页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3.其它要求及p32页10.1否决投标情形-(2)技术标内容第⑥、第⑧(2)调整为:技术标文件不得超过300页(不含设计图纸,包含封面、扉页、目录、正文等内容的技术标文件总页数,以PDF文件显示的总页数为准),正文统一A4篇幅(设计图纸除外)。二、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设有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投标限价×95%,即为59511051元。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评标价其商务标评审得分为30分。三、疑问回复:1、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6页及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P52、P53页关于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完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描述为提供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请问:此证明材料提供完工(竣工)验收证书是否认可?答:提供完工(竣工)验收证书予以认可。2、问:招标文件第6页3.4项关于企业业绩的要求中描述为“(2)要求工程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且完工后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河流III类标准,需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本条不作要求;)。” 我方有如下疑问请答复:若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是否无需该业绩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且不需要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答:若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需要该业绩对水质有考核要求,但可以不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即:需要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上述任一材料中明确对水质有考核要求,设计指标要达到地表水河流III类标准,但可以不提供水质达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四、本补充文件-01#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文件-01#为准。招标人:嘉兴湘城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4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南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电话: | 1599033911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4 15:2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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