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金华市人民医院报纸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标的名称:报纸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人民医院作为浙中西部地区的主要医疗机构,在当地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医院拟定期在本地区主流报纸媒体上及时发布权威医疗资讯,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宣传服务社会、打造品牌医院的重点工作,通过权威、专业的媒体渠道传递正面信息,强化医院在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借助报纸及其专业新闻客户端的庞大读者群体,扩大宣传的覆盖范围,实现医院各类信息的快速、有效、广泛的传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 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金华市传媒集团)充分整合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大平台,是我市唯一的专业新闻传媒集团,以新闻的力量高水平服务金华高质量赶超发展。
《金华日报》一直走在全省、全国地市党报的最前列,报、网、微、端、频全面融合,是浙中地区最具权威的高品质新型主流媒体。《金华日报》是金华市委机关报和中国十大地市党报,也是浙江中西部规模最大的党报。《金华晚报》是浙江省优秀报纸和中国十大地市晚报。金彩云客户端APP累计下载量200万+,是全国地方融媒体客户端传播力十强品牌。充分发挥党媒喉舌作用,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注重策划创新,特色鲜明,在中国新闻奖、浙江新闻奖评比中不断摘金夺银,被中国报协授予“中国报业重大主题宣传研究基地”。本项目可充分发挥金华市传媒集团在宣传、深度策划、推广渠道平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整合传媒集团融媒体的采编、拍摄、制作专业技术,通过在《金华日报》、《金华晚报》、新闻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及时采写、编制、刊发、推广,高质量做好系列主题宣传。
2.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传媒集团直属专业执行机构,全权负责经营集团所属《金华日报》、《金华晚报》、金彩云新闻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的宣传广告业务。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之相关规定,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传媒集团报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3861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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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媒体宣传.pdf (514.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