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二次)变更公告(二次)
一、原项目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JQ-2025-339
原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二、更正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招标文件中P24评分办法中技术部分3-2本地化服务:“在服务场所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场所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在服务场所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场所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在服务场所设立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格式自拟)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联系人:许鹏、黄莹
电 话:0551-63813617、15209828511
电子邮件:757249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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