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5-430219
二、合同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A4彩色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2025-413405
四、项目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85558221
供应商(乙方):西安联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26号
联系方式:18629256782/029-855304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A4 彩色打印机 | 2(台) | 2499.00 | 4998.00 |
合同金额: 4998.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A4 彩色打印机 | 2(台) | 2499.00 | 4998.00 |
合计金额: 4998.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12月20日
九、验收组成员:傅震、段睿、贺卫华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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