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大利侗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局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榕江县大利侗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荣升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81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栽麻镇大利村 。 | |||||||||||||
| 2.2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游客咨询服务中心200平方米;景区连接道路2公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套;建设景区内部道路18公里(另含安全护栏6公里);建设旅游公厕2座400㎡,改造建设公厕3座300㎡,标识标牌300块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15856956.75元。 | |||||||||||||
| 2.4 计划工期:450天 。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大利侗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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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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