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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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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09
项目概况

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3-00003
项目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概况

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位于康平县张强镇西两家子村,拟申请用地面积 1.6586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填埋、分区坝、锚固沟。项目建设对减少环境威胁,保护康平县城市风貌,完善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0.137249亿元。

2.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6)《关于印发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67号)。

★3.采购需求概况

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完成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及相关报告;完成林(草)地许可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

★4.具体工作内容

(1)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技术服务,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提供节地评价、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2)永久征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土地批复文件。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未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3)林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5.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现行的辽宁省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2)技术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充分、可靠;

(3)报卷文本应充分全面,成果可靠,满足上报的需要;

(4)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平县轻工路0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备份文件采用U盘加密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未递交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可远程解密,也可在开标现场解密。现场解密的需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中心路63号
联系方式:姚丽丽024-87342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802)
联系方式:袁月、韩慧娟024-23411851
邮箱地址:lnly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39460100000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月、韩慧娟
电  话:024-2341185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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