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旧城区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第二次)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做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变更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2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进行收取。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变更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进行收取。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 四川省南江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尚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