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4]JH[CS]2025005、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4]JH[CS]2025005
项目名称: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1(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寿宁县东部新区山外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5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 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其等级要求,具体如下: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以下任一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若满足资质延期情况的,未申领相关资质证书的否决投标。 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①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及②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有注册执业证书的以有效的注册执业证书为准,无注册执业证书的以社保单位的有效证明为准。(本项目工程类指:公路、土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林业、路桥、经济、建筑类等)。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咨询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方须为负责本项目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磋商文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④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保证金事宜。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8至 2025-06-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0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1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6-0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2号(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负一层)1号开标室(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3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过程中有关操作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联系方式:0593-2173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钧
电话:0593-283327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