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6J-FHDW-01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砂石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址(http://***/)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建云链(http://***/)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5.1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项目部详细地址: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565436470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9901 1131 0160 0026 313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行号:301100000120 汇款标书费需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
5.3 投标人需要登录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址(http://***/)网上注册后方可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报名成功后缴纳标书费用,将缴费回执单在对应位置上传后联系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标书费缴纳成功后不予退回。
5.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铁建云链平台发布(http://***/),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缴纳标书费用,将缴费回执单在对应位置上传后联系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0时00分前,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 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0时00分,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中铁十六局招标系统中自动开标。
6.5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5.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5.2 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5.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5.4 投标人参与同一种材料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只提交一份即可。不同种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6.5.5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交纳。
8.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8565436470
9.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10-51884589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用砂石料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 名称 | 标书 售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砂石料 SSL-01 | 200元 | 石屑 | / | m3 | 1402.5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 |
碎石 | / | m3 | 15591.5 | |||||
块石 | / | m3 | 5544 | |||||
中粗砂 | / | m3 | 1043 | |||||
粘土 | 充填灌浆 | m3 | 143 | |||||
种植土 | / | m3 | 6494.5 | |||||
水稳料 |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m3 | 10735 | |||||
水稳料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m3 | 10735 | |||||
合计: | m3 | 51688.5 | ||||||
2 | 砂石料 | 200元 | 石屑 | / | m3 | 1402.5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韩东新城防洪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堤围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 | |
碎石 | / | m3 | 15591.5 | |||||
块石 | / | m3 | 5544 | |||||
中粗砂 | / | m3 | 1043 | |||||
粘土 | 充填灌浆 | m3 | 143 | |||||
种植土 | / | m3 | 6494.5 | |||||
水稳料 | 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m3 | 10735 | |||||
水稳料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m3 | 10735 | |||||
合计: | m3 | 51688.5 | ||||||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材料规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无偏差,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本行业现行标准。
2.1水稳料(半刚性基层、底基层)
a.路面基层、底基层采用整体性强、水稳定性好、收缩裂缝小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b.用作基层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宜选用骨架密实型级配,应具有一定的强度、抗疲劳开裂性能与抗冲刷能力。
c.基层及底基层所用水泥:宜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出厂日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d.基层:采用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配合比为水泥:碎石=5:100(重量比):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不小于3.5Mpa,压实度不小于98%。
e.底基层:采用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配合比为水泥:碎石=4:100(重量比):7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不小于2.0Mpa,压实度不小于97%.
2.2砂石料(填筑碎石、石渣垫层、合金钢网兜块石)
(1)碎石垫层材料粒径<8cm,含泥量<5%。碎石垫层顶面一般要求平整且一个垫层至少有20~50cm的厚度,不得漏抛或少抛。
(2)石渣垫层材料为自然级配料,最大粒径<15cm,含泥量<10%。
(3)块石湿抗压强度大于40Mpa,软化系数大于0.7,比重不小于2.51/m3。块石粒径不小于30cm,控制在30~70cm之间,粒径小于50cm块石不超过10~15%。回填块石体表层1m范围内不得有小于50cm粒径块石。单块重量20kg~150kg/块,最大不超过280kg。
块石要求质地坚硬、新鲜、无灰泥、裂纹,遇水不易破碎或者水解,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不小于35MPo,软化系数大于0.8.比重不小于2.65t/m3.块石粒径大于网孔直径。
2.3验收方式:石屑、碎石、块石、中粗砂、水稳料采取过磅验收,按方结算;
2.4质量换算系数:石屑、碎石、块石1.5t/m³,中粗砂1.43t/m³,水稳料2.312t/m³。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砂石料包件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2、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3、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十六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5、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7、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8、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七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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